愈來愈多剛滿十八歲的學生申請公屋,令本港的公屋供應壓力更大,房屋署提出檢討公屋計分制,扣減年輕人輪候公屋的分數,令他們上樓的希望幻滅;相反,年滿三十五歲的單身人士則可加分,讓他們到四十五歲便可以上樓。不過,有關注團體指建議有歧視年輕人之嫌,認為當局應加緊覓地建公營房屋,增加供應才是解決之道。

公屋輪候冊約有二十五萬宗申請,一般申請和非長者單身人士約各佔一半。審計報告早前曾批評房屋署對非長者單身申請人無承諾上樓時間,配額及計分制催化年輕人提早申請公屋,令輪候冊愈來愈長,但署方每年只能配屋二千個,認為房委會應全面檢討。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舉行非正式會議,討論計分制。據了解,會上主流意見認為要處理愈來愈多剛滿十八歲便申請公屋的在學青年,指他們無可能預計自己完成學業後便無能力住私樓;若編配公屋給他們,便對家庭申請人和四十歲以上單身人士不公平。

35歲開始每年加分

房署提出,十八至三十五歲申請人,如果在學或與家人同住,便應扣分。但與此同時,申請人由三十五歲開始,每年加分至保證他們四十五歲上樓。房署認為申請人輪候至四十五歲時,估計他們的收入和資產於未來不會有太大變化,故應獲配公屋。

據悉,會上有委員關注研究是否加大單身人士獲配公屋的比例,相應可能令家庭申請者的配屋機會減少,需考慮如何平衡。同時也有委員認為政府雖然希望協助三十五歲或以上單身申請人上樓,亦要考慮公屋資源能否負荷。

此外,有委員建議房署抽查輪候超過五年的申請人,查看他們申請資格有沒有變動,包括工資水平、資產、居住環境和婚姻狀況等。

解決之道增建公屋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房署建議歧視,逼子女脫離父母居住。他指公屋供應短缺,政府應覓地興建更多單位,才能縮短申請人輪候公屋時間。

房署表示,會不時就不同課題約晤房委會委員,聽取他們的意見,包括早前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提出的建議。由於有關會面不是正式會議,故不宜評論會面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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