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法律界的夫婦望子成龍,前年得悉兒子未能被派入心儀的喇沙小學後,即四出尋求叩門機會,後經舊鄰居介紹,認識一名據稱其子正讀喇沙小學的商人,商人反游說夫婦叩門「機會大啲」的拔萃男書院附屬小學(下稱「新小拔」),更建議他們購買三隻總值近二十四萬元的勞力士錶,讓他交予拔萃男書院(下稱「男拔」)舊生會拍賣以換取兒子的推薦信,更稱拍賣後會原銀奉還,惟最終不了了之。夫婦去年報警將商人拘捕,他否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

被告林樹圻否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女事主昨在庭上一度向神發誓,肯定兒子獲喇沙小學取錄絕非被告功勞。散庭後她以外套掩面離開。

事主夫婦指被告聲稱可協助其子向拔萃男書院附屬小學叩門。(資料圖片)

名錶換學位案時序表

現職法律顧問的姓葉男事主與任法律助理的妻子,育有一對十二歲及九歲的子女,幼子於前年六月四日小一派位後因未能入讀心儀小學,事主夫婦想起以前女鄰居的男性密友、即被告林樹圻(五十歲、科技公司東主)的兒子就讀喇沙小學,葉妻遂致電詢問被告可否替其子遞交叩門信及履歷等,雙方後來相約見面交收,被告指喇沙小學「啲位唔夠分,無乜機會」,反而因他認識男拔舊生「有把握啲」,建議事主夫婦「買多個保險」向新小拔叩門。

拍賣會為前校長籌生活費

被告當時續稱,男拔舊生會每年均會舉行拍賣會為一名已退休校長籌生活費,他建議事主夫婦提供名錶作拍賣,以換取舊生替其子撰寫推薦信,增加入學機會。男事主遂於同年六月十一日及七月十六日,與被告一同往被告相熟的錶行買了三隻總值二十三萬九千五百元的勞力士錶,經折扣後實付二十一萬九千元。被告表示拍賣會將在九月舉行,完成後夫婦可取回實付款項。

惟事主的兒子同年八月已獲喇沙小學學位,被告一直不知情,仍向事主夫婦聲稱「兩間都做緊嘢,應該好快有得面試」。葉妻昨日作供時直言「可向神發誓(I swear to God)」,當時已肯定其子獲得學位絕非被告功勞,故夫婦從十月起向被告追討錶款,被告最初以需時安排為由拖延,後指該男拔舊生因被他所累「炒燶股」而不好意思向對方追債。

承諾「孭數」但支票彈票

至年底,被告終承諾「孭起條數」,並將一張只簽了名的支票交事主作保證。去年一月,被告仍以資金周轉不靈、身在內地等原因而遲遲未還款,雙方在同月二十九日終再見面,被告在早前交予男事主的支票上填上二十一萬九千元的金額,但日期則填上二月二十九日,葉妻在三月五日持支票往銀行兌換時遭彈票,翌日致電向被告質問,被告即日將現金十萬轉帳到男事主戶口,但餘款至今未付,事主夫婦於去年五月到黃大仙警署報案,起初警方亦認為案件無刑事成分,但最終成案並在今年九月拘捕被告,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 48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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