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五十三歲)涉在○一年初至○七年底洗黑錢約七億二千萬元案,控辯雙方昨於區院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未能證明涉案銀行戶口款項來源並非黑錢,且從戶口大量的現金提存情況看出有洗黑錢特徵。控方更指被告自辯證供與辯方專家證供有多達二十七處矛盾,被告於主問及接受盤問時亦有十一個矛盾處,認為其證供不可信;辯方陳詞則指被告受到不公平審訊,並稱涉案戶口並非如控方指有多達九千多萬元現金提存。法官現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裁決。

楊家誠涉洗黑錢案審理多時,昨在區院結案陳詞,延至明年二月底裁決。

指控方誤解現金提存

被告自辯時曾指他靠理髮致富,之後在買賣物業、股票及在賭場贏錢積累財富。辯方陳詞則指控方在被告的股票買賣記錄不齊全下繼續聆訊,是明顯對被告不公。辯方又質疑控方專家並非股票方面的專家,對股票市場運作的事如場外交易等均不認識,控方不應依賴該專家證供來指控被告。辯方又指控方誤解了現金提存定義,因為現金支票等亦能視為現金,涉案戶口並非如控方所指有如此多流動現金進出。辯方並指若被告涉洗黑錢,便不會高調收購伯明翰球會,且無法證明球會涉及洗黑錢活動。

案件編號:DCCC 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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