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報告早前批評,警方無在所有警署設舉證用的酒精呼氣測試儀,令部分涉及酒駕人士相隔一段較長時間才作詳細檢測,屆時體內酒精濃度已下降,變相「放生」他們,警方就此把一輛警車改裝為流動呼氣測試中心,今起在新界北總區試用三個月,協助反酒駕行動,當司機在路邊「吹波仔」後,隨即「一站式」到流動呼氣測試中心再作舉證用的檢測,提高反酒駕效率。

流動呼氣測試中心的檢測流程需時數分鐘。

雷射測速儀具備同時拍照及拍片的功能,下周日正式使用。

流動中心所用的儀器為「德爾格酒精測試儀9510」,符合國際規格,可用作法庭舉證,整個檢測流程需時數分鐘。警方交通總部高級警司(行政)李國忠昨稱,流動中心可省卻到警署作詳細檢測的時間,提高檢控效率,試用期間會先用於反酒駕行動,三個月後檢討成效後,才考慮擴展至全港。

另外,警方早前購入二十三部俗稱「三眼仔」的雷射測速儀,具備同時拍照和拍片功能,有助作為檢控超速駕駛的更強佐證,下周日將正式在全港使用。

警方交通管理及違例檢控科高級警司彭樹雄指,用於查找「戴罪之車」的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已試用半年,效果正面,故會再添置十一套有關系統,明年年底全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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