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郭偉豪獲准守行為了事。
【本報訊】頭髮紮髻無業漢今年三月參與貨櫃碼頭工潮時,涉嫌踢跌一名阻攔他進入碼頭的男保安,惟警方當時接報沒有即場拘捕無業漢,直至取得律政司法律指示後,才在本月四日將他拘捕,落案控以普通襲擊罪。二十九歲被告郭偉豪昨到荃灣法院應訊,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遂判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及付堂費五百元。
被告原被控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於青衣六號貨櫃碼頭出入口,襲擊男子林文傑(四十八歲);被告昨離庭時拒絕透露當日是否到場聲援碼頭工人。
案件編號:TWCC 20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