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明天打開《蘋果日報》,看到它的娛樂頭條大字標題寫着《黎智英會在明年出山灌錄唱片》,請不要感到驚訝,更不必信以為真,因為他們的記者經常捕風捉影、以假為真;他們的編輯有時也會麻痹大意、不辨真偽,所以弄錯了是常有之事,真箇是見怪不怪,其怪自敗,你可別傻不楞登地當真看待。

說不定是該報某位記者在某年某日走過某唱片公司的門外,隱約地聽到裏面有把聲音傳出來說:「黎姿應會在明年出山灌錄唱片。」《蘋果》記者有的天真爛漫,他們的編輯又未必懂得去偽存真,或許翌日就真的刊出上述的頭條,教人笑掉大牙。其實黎姿是一位息影藝人,假如真的有人說她會灌錄唱片,但「黎姿應會」四個字,也斷不同於「黎智英會」吧。我們單憑聽覺去接收訊息,出錯也是常有之事,這本是值得原諒的。但身為記者的,是尊貴的無冕天使;身為編輯的,更是人民喉舌的把關大員,在處理重要新聞,尤其牽涉公眾人物形象的問題,又豈可如此輕率大意、誤報誤傳?

上述情況看似荒謬,但日前便確實在《蘋果日報》活生生地上演了一趟。正在休假的行會成員林奮強在一個聚會中談到「我完全唔係歧視新移民」,但在該報的頭條竟變為「我係完全歧視新移民」!後來當事人取來錄音對證,事實勝於雄辯,《蘋果》迫於無奈,翌日惟有在頭版上認錯道歉。

膽敢以如此輕率鹵莽的手法處理新聞,在世界報業史上也算是罕見罕聞之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