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中六男生涉嫌非禮及暴打女教師一案,昨在屯門法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聲稱事發前他正承受着文憑試的沉重壓力,但女事主當日卻不斷追問他曠課原因,又聽見女事主辱罵他「X街」,導致怒火衝昏頭腦,失控把事主從後抱起撻落地再揮拳毆打,以發洩怒氣。但被告堅稱從沒觸及事主胸部,「有做我一定會認,冇做打死都唔會認」。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右)昨自辯時堅持無非禮女事主。

剛滿十八歲的被告何敏達,昨到證人台作供前一度低頭垂淚,但作供時仍能鎮靜回答控辯雙方律師提問。被告在代表律師引導下講述辯方案情,指去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他需補考物理科,由於成績未如理想,故留在學校「遊蕩」散心,卻突然被女事主X叫停。

被告聲稱,X當時逼問他之前曠課數天的原因,他回應因家庭欠債、朋友缺乏支持及學業成績退步,但X反質疑他說話偏激,令被告更自覺無能。

自覺走投無路

被告續稱,他對X雖感煩厭,但仍透露曾把內心鬱悶塗寫在禮堂後的化妝室牆上,並勉為其難帶X前往觀看。惟抵達化妝室後,X看見牆上並無字句,便責怪他欺騙她,並轉身急步離開,被告頓感X徹底不相信他,怒火突衝昏頭腦,從後把X摔倒在地,又揮拳痛擊X頭臉,期間聽見X說出「好想同你做愛」、「不如我哋夾份殺你老竇」等古怪說話,被告未有理會。

但他說,當聽見X辱罵他「X街」,他即從褲袋內抽出鑰匙,塞進X嘴巴制止開聲,同時他遭粗口辱罵後開始冷靜及清醒,深知暴打老師的所為「好大鑊」,便立即停手及為X抹去血漬。被告昨在庭上形容當時心情時,直指「好憤怒、好嬲、好想發洩出嚟,打老師成為我發洩途徑」。

被告在控方盤問時解釋發怒原因,指X屢致電其住所追問曠課之事,令他父母擔心,「老師之前已踩過我底線幾次,但仍步步進逼」,令他覺走投無路。辯方不爭議被告曾出手毆打事主,但否認被告非禮對方,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無非禮意圖,控方則指事主無理由誣陷被告。

案件編號:TMCC 39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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