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蘭桂坊酒吧任職,二十八歲尼泊爾籍男酒保Gurung Sanjeev,涉在去年元旦夜,於其酒吧遇上妙齡華裔女大學生,趁對方喝至酩酊大醉後,帶她往灣仔的時鐘酒店性侵犯。被告在高院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雞姦罪,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只大比數裁定他一項雞姦罪名成立,另外兩項強姦罪則不成立。法官今日聽取辯方求情後始作判刑。

被告Gurung Sanjeev僅被裁定一項雞姦罪成。

案件編號:HCCC 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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