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本報訊】已故教育家陳樹渠之兄長陳樹霖的家族,疑爆出遺產紛爭或需對簿公堂。陳樹霖妻子陳林日華在○二年過世後,女兒李陳燭雯墊支亡母的殮葬費四十五萬三千多元後,有關費用應由遺產中支付,李陳燭雯曾追討但不果。她昨遂入稟區域法院,向擔任亡母遺產執行人的胞兄陳燿鉅追討。

    原告李陳燭雯(Rosalind),被告是原告胞兄陳燿鉅(Orlando),他亦是林日華的遺產執行人。原告和被告是陳樹霖和林日華七名子女的其中二人,二人亦是陳樹渠的姪女及姪子。

    入稟狀透露,林日華(下稱林)於八二年立下遺囑,指派兩名兒子陳燿鉅和陳燿熙擔任遺產執行人和信託人。根據遺囑,遺產執行人和信託人需要負責林日華殮葬的一切相關費用。陳燿熙於一○年五月過世,故陳耀鉅成為林的唯一遺產執行人和信託人。

    案件編號:DCCJ 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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