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促成前年佔領行動的九.二六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俗稱公民廣場)事件中,多名主事者事後陸續被警方檢控,其中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因涉嫌在衝入公民廣場後襲擊一名男保安被捕,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惟裁判官最終因三名控方證人的「接力式」認人有疑點,裁定林淳軒罪名不成立,他當庭釋放兼得堂費。

林淳軒

林淳軒聞判後在庭外感謝家人及朋友、師長支持,直言一度擔心會被判監,現加強了日後面對其他案件的信心。林原被控於前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襲擊男保安邱煒強,邱作供指當他捉着一名示威者的背包時,林用手將他的右手拇指拗向後,令他痛極鬆手;邱事後向在場警員指出林並形容他是「年約三十五歲、肥身材、戴眼鏡、穿長褲」,惟兩名警員在庭上作供時有不同覆述,終因認人上出現疑點,林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 27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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