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團體批評十五年間只有十三名欠薪僱主被判即時監禁,判監率極低。
【本報訊】亞視欠薪事件持續多月,僱員權益問題引起全城熱議。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批評,現行僱傭條例中欠薪最高刑罰對公司股東缺乏阻嚇作用,雖然勞資審裁處十五年來處理逾五萬七千宗欠薪案件,惟遭檢控而被判即時監禁的僱主僅得十三人,入獄率低至零點零零零二。該會又引用亞視事件中,只有身為僱員的執行董事葉家寶被起訴,質疑「股東畀員工孭數」,建議港府應增加僱傭條例罰則,令股東於刑事檢控中應有第一責任。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透露,勞工處至今共收到一百五十八名亞視員工求助,現正式入稟法庭的則有三十八名,勞資審裁處下月初將處理首宗案件,如審裁官即時裁決亞視罪成,而亞視未能在二十一日內清付欠薪,料已申請法援的員工最快可在下月底,申請強制亞視清盤,啟動破欠基金程序。
籲設股東名冊查閱
權委會主任唐賡堯批評,僱傭條例中欠薪最高刑罰僅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而勞審處由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四年,處理欠薪案件雖共有五萬七千三百六十九宗,但當中涉及刑事傳票得一萬二千多張,勞工處由九九年至去年六月的檢控數字,只有十三名僱主及負責人被判即時監禁,當中最高刑罰僅被囚四個月,入獄率低至零點零零零二,質疑條例阻嚇性低及勞工處檢控力度不足。
鄧家彪舉例補充,欠薪公司股東經常會另立公司,更有繼續承接旅發局工作,反映股東根本逃避刑責,對條例毫不畏懼,而港府對參與招標的公司背景審查亦有欠規範。
工聯會建議,港府應增加僱傭條例罰則,將曾有欠薪刑事紀錄的股東及公司,三年內不可參與任何政府服務投標,以及設立欠薪股東及公司名冊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