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被指管制新界寮屋進度緩慢,變相縱容霸佔!龍先生發現上水馬草壟新村一間登記寮屋戶主於年前去世,但地政總署並無即時圍封寮屋,及後有人士聲稱已購買該登記寮屋,一直居住在單位內。龍指近日該名人士發現附近有另一間登記寮屋空置,竟以同樣手段佔據寮屋,「地政總署話唔會理邊個霸屋,只會發現單位改建先拆屋!」

地政總署指馬草壟一間寮屋被私自轉讓,已取消牌照。(讀者提供)

地政總署發言人稱,現行寮屋管制政策只規管登記寮屋的用途、材料及面積,不規範佔用人身份。上述登記寮屋於七十年代獲發「政府土地牌照」,不得轉讓,該署調查後發現牌照被私自轉讓,遂於去年取消牌照,但由於該寮屋於八十年代獲寮屋登記,政府須確立其違反寮屋管制政策才可採取行動。發言人又指,一般而言,登記寮屋不得擴大或加建,該署會在違規情況未獲糾正的情況下始會採取清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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