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形欠統一,難為了學生!教育局提供《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予全港小學生作學習字詞之用,並供老師批改時參考,惟表內不少中文字的寫法反引起學生及家長混亂。有家長批評,字詞表內的字形與幼稚園所教不同,令學生無所適從,更因此被扣分。本報記者測試小學生、大學生及文字學者,大部分人均未能寫出字詞表的字形。有學者直指,字形因構字及書法而不同,惟本港未有統一的規範文字,促當局倣效內地及新加坡等,制訂具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文字,減少爭拗。 文:林建平 /圖:吳康琦、關萬亨

供小學生參考的《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部分文字寫法與日常不同,令學生感困擾。

家長蔡太(左)指,女兒在幼稚園及小學學習的部分文字寫法有別,認為當局指引混亂。

有家長發貼指對小學生功課文字寫法不同感煩惱。(互聯網圖片)

小學教科書的印刷字體,部分出現與日常寫法不同的情況。

鑽研文字學多年的沈培,在測試中的答案,大部分與字詞表的寫法不同。

部分文字於各平台寫法

沈培促當局制訂具法律約束力的規範字減少分歧。

大學生點睇

「小朋友學完呢個字點寫,但出面寫法又唔同,都唔知跟邊度好!」家長蔡太近日檢查小一女兒功課時,發覺她寫的「告」字與平常寫法不同,着女兒改正,惟女兒說老師要求寫的「告」字是「牛」加「口」組成,並拿出教科書作證。蔡太發現,部分小學生學習的字詞寫法,與坊間常用的不同,甚至與幼稚園教科書有別,如「花」、「草」及「蔡」的部首草花頭,幼稚園教科書為「卄」,小學卻為「十十」。她指字形與學生日常接觸的圖書、電腦及手機等中文字寫法有出入,擔心小學生無所適從。

學者促從俗訂規範

現時小學教科書參考教育局於○七年提供的《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惟字詞表部分字的字形與字典有出入,如「滋」字在《康熙字典》及《漢典》的寫法均為「滋」,但在字詞表卻是水字部加「茲」。有家長更指兒子曾因而被老師批改扣分,記者從字詞表中挑選八個中文字,並邀小學生、大學生、立法會議員及學者共二十人默寫,惟大部分人至少有六個字的寫法與字詞表不同。大學生楊同學原本將滋的右半部寫為「茲」,後來卻改為「滋」,並謂「如果我寫草花頭會畀人覺得好奇怪,所以我習慣寫番常用嗰個『滋』。」

字詞表測試甚至考起大學教授。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教授沈培被邀作測試,他寫的八個測試字中,有七個與字詞表不同,他解釋中文字的來源可尋根究柢,字形寫法因構字及書法而不同,坦言字詞表只算是一個「民間的東西」,起不了法律規範作用,老師批改時應採較寬容的態度。

沈又指,內地、新加坡及台灣都有嚴格指引規範文字,內地於一三年六月發表《通用規範漢字表》,收錄逾八千個漢字,全面以該字表作規範,此前的字表一律停用。反觀香港一直沒統一的規範文字,難免令學生、老師及家長感困擾。他指此狀態不能維持太久,如法律訴訟時使用的文字寫法不同或引起分歧,建議將來制訂規範字表時,文字寫法應從俗從眾,參考大眾一般寫法,減少爭拗。

教局聲稱僅供參考

「原本個表係減少煩惱,但跟咗反而令到佢哋更加困擾!」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坦言,中文字「蝦人」,小學老師跟隨字詞表教法無可厚非,但書寫字形與其他寫法不同,會造成混亂,促當局檢視字詞表,修正為與大部分字典看齊。

教育局發言人回覆,字詞表為教師及家長訂出寬鬆的應用規範,僅屬參考性質,非硬性書寫標準,教孩子寫字只要字形結構無錯誤,便可接受。至於字詞表與幼稚園教科書銜接問題,發言人表示當局沒有指定的書寫字詞及字形表供幼稚園參考或學習之用,強調語文學習應自然和生活化,教師應指導幼兒書寫筆畫較少及結構簡單的中文字,培養他們對書寫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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