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在校委會會議否決陳文敏出任港大副校長後,召開記者會披露各委員在會上的發言內容和投票取向,馮明白這樣做違反校委會保密守則,但強調這樣做是為了公義。馮雖然對校委會決定極不滿,但這次並沒有在會上發難,而是等到會議結束才採取他認為公義的行動,其進步值得肯定。

然而,代表教育界的葉建源議員的言論卻令筆者感到不可思議。葉表示,馮同學在公義與保密兩者之間選擇了公義,而其他人選擇了保密。這種非敵即友、非黑即白的簡單兩分法,出於一個學生之口可以諒解,但身為教育界人士,此言實在差矣。這樣說既對那些沒有披露會議內容的與會校委會成員欠公平,更是給年輕學生發出一個錯誤訊息,即一旦認為自己站在公義一邊,便可以把規則甚至法律拋諸腦後。這種言論有誤導學生、誤人子弟之嫌。

公義誠可貴,古人說朝聞道,夕死可矣。但是否公義涉及認識水平和判斷能力,特別是在一個誓不兩立的撕裂社會,對立雙方對何謂公義的認知往往難以取得共識,甚至可能南轅北轍,在台灣的藍綠陣營之間,在泰國的紅衫軍與黃衫軍之間,都是如此。而法律、守則是實實在在的、對立雙方都必須尊重遵循的共同底線,這是香港作為法治社會,比泰國和台灣更優勝之處,是香港的軟實力所在。假如其他學生或市民效法馮同學的做法,為自己心目中的公義而不顧守則、不守規矩,對香港的法治肯定是一個災難。自由誠可貴,但羅蘭夫人說:「自由,自由,多少的罪惡假汝之名而行。」對大義凜然聲稱為公義拋棄守則的言論,大眾應該保持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