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保安涉嫌用士巴拿襲擊前夫頭部致其死亡案續審,女被告昨接受控方盤問,她指與死者只有感情沒有愛,並大爆早於十多年前,因她經常工作至深夜才回家,當時醉酒的死者卻多次強行與她行房,她覺得對方渾身酒臭味難聞且很骯髒,十分抗拒,其後便搬到與兒子同房,與死者分房睡已十多年;被告早前在庭上透露因經濟問題,她與死者前年已離婚。

被告與死者的兒子蔡志滿昨出庭作供。

鄰居徐柱志形容死者是「粗人」。

五十一歲被告李潔珍,被控去年三月八日謀殺五十九歲前夫蔡富華。辯方昨傳召被告兒子蔡志滿(二十六歲)作供,去年三月三日死者遇襲當日,證人指下午只有他及死者在家,他曾因買餸及怕死者囉嗦而離家,至晚上八時許,證人知道母親(被告)已放工便回家,入屋後卻發現客廳地上滿布血漬,死者坐在梳化,被告則面對死者,二人均滿臉鮮血,被告左手握着士巴拿,邊道歉邊替死者止血。

醉後拿菜刀揮舞恐嚇

證人想拿走士把拿不果,被告叫他戴上手套以免士巴拿有他指模,之後證人替死者止血,又按被告吩咐報警及落樓等救護車,被告則扶死者找鄰居協助止血,當時死者仍清醒。

蔡憶述,自年幼起死者已常飲酒,喝醉後脾氣暴躁,會打罵他們母子,案發前死者每天均會飲兩支大支裝米酒。蔡又指死者曾在喝醉後,拿菜刀揮舞嚇他們母子,亦試過一次醉後拿菜刀劈他房門。蔡又承認,先後於○九及一○年欠財務公司共十六萬元,要被告向內地親戚借錢還債。

辯方另外傳召鄰居徐柱志作供,徐供稱認識被告一家十多年。他形容被告很有禮貌,且「吃得苦」,做全職之餘又做兼職;至於死者,他形容對方是「粗人」,又常獨自在大廈徘徊及喝啤酒,一三年後死者更變得「怪怪地」,經常自言自語。

案件編號:HCCC 4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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