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年在旺角嘉禾大廈五級大火中殉職的消防隊目蕭永方,在一○年死因研訊中裁定死於意外,遺孀禤美英及同居女友盧秀欄先後入稟高院向消防處索償。遺孀的案件昨於高院提訊,消防處一方表示,由於在同一事故中有兩方同時索償,消防處需時確認同居女友是否有權追討,並查核她們的追討項目及金額,取得共識方便審訊,法官最終押後至明年一月六日再訊。

原告是蕭永方(四十六歲)的遺產執行人兼遺孀禤美英,被告是代表消防處處長的律政司,同樣亦有與訟的同居女友盧秀欄,昨亦派代表律師列席。死者蕭永方在○八年八月十日於嘉禾大廈火警中殉職,原告指被告涉疏忽及違反僱傭合約。

案件編號:HCPI 517/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