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於二○一一年未上任時,被指與妻許步明疑誹謗其女兒所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以及盧的一對龍鳳胎子女,盧氏三人入稟控告陳茂波夫婦誹謗及提出索償,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原告律師指許步明與丈夫多次聯署向學生家長、家教會主席及校方發電郵,提及校內流傳盧光漢疑利用校董身份包庇子女作弊的傳聞。原告指陳茂波或想以「BMW,Blame My Wife(責怪妻子)」作抗辯理據,辯稱無看過電郵,僅屬同意借出名字讓妻發電郵,藉此把責任推給妻子。

陳茂波(左)與妻子許步明昨早到法庭應訊,其子陳天行(中)亦隨行。

盧冠中(前)和盧亮臻(右)現時就讀史丹福大學。

盧光漢為漢基國際學校校董。

三名原告分別是盧光漢、其子盧冠中及女兒盧亮臻。兩名被告是陳茂波和許步明,被告女兒事發時亦在漢基就讀,但與盧氏兄妹並非同班。陳茂波夫婦則由兒子陳天行陪同到庭,兩夫婦逗留一會便離去,被告一方由擅打誹謗官司的資深大律師鮑永年代表抗辯。

由於陳茂波及盧光漢均屬知名人士,法官昨遴選陪審員時提醒候選人,若認識與訟雙方,或對任何一方持私人意見,則不應擔任陪審員。最終選出「全女班」七人陪審團,案件預計審理十五天。

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韋浩德開案陳詞指出,盧冠中及盧亮臻於一一年事發時在漢基讀十三級,年僅十七歲。冠中是校內「星級學生」,欲攻讀美國哈佛大學,而兄妹現時就讀史丹福大學。

原告指一一年十一月,有數名同學在經濟科考試期間目睹盧氏兄妹行為可疑,曾望向書桌上的紙張又互相對望,有同學向校方舉報,校方於同月底調查事件,終查明無作弊。

翌月一日至十六日,被告夫婦先後發出五封電郵,大多由許寄出、兩夫婦聯署。其中一封於十二月一日寄出,以「總領袖生作弊」為題,收件人是漢基家教會前主席彭炳堂及其妻黃錦卿,另抄送給十四人。電郵提及校內傳聞盧疑利用校董會成員身份包庇子女作弊,又指兩兄妹非首次作弊,被告因深愛漢基及擔心學校形象受損,故冀校方正視事件。

被指如行刺他人聲譽

原告律師續稱,許已於十二月三日接獲漢基中學部校長安澤廷致電,應得悉作弊事件告一段落,但許仍於同月四日發電郵給學生家長、家教會主席及校方,電郵內無道歉或提及校方調查,甚至稱盧冠中早於一年前被揭發作弊,惟校方無採取行動,更諷刺冠中成為總領袖生。同月六日,許向著名律師高育賢發電郵,邀請對方列席與作弊事件有關的學校會議。原告律師指被告行為屬惡意中傷,猶如「行刺」他人聲譽。

案件編號:HCA 3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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