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南豐中心豐盛酒樓的一名坐電動輪椅男茶客,不滿上址玻璃門和酒樓防煙門等出入口設計欠佳,妨礙他到酒樓品茗,昨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區院,控告酒樓、酒樓業主、商場及物業管理公司等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並索取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酒樓後門的防煙門被指太窄,原告曾啟乘坐電動輪椅難以通過。

原告曾啟,四名被告依次是荃灣豐盛酒樓有限公司、酒樓業主人人汽車有限公司、南豐中心業主立案法團和管理公司漢興企業有限公司。入稟狀指被告沒提供足夠輪椅通道,讓輪椅使用者前往在南豐中心四樓的豐盛酒樓。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眾被告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沒向原告提供足夠設施,並要賠償。

防煙門窄阻進出

原告曾啟昨帶領本報記者到現場視察,他表示常會與朋友到豐盛酒樓飲茶,荃灣港鐵站連接南豐中心的所有出入口都有梯級,雖其中一個出入口設有斜台,但該入口的玻璃門坐輪椅者不方便打開,常要等待其他人幫手開。

他續指,酒樓位於商場四樓,但通往酒樓正門的升降機附近有梯級,故要改用通往酒樓後門的另一部升降機。惟酒樓後門設有兩道左右開合防煙門,第一道防煙門屬常開,但第二道則關上,也比較窄,故進出第二道防煙門時十分勉強。

豐盛酒樓負責人黃先生回應指,否認歧視坐輪椅茶客,酒樓與平機會討論後,曾向消防處查詢可否把防煙門改為「大細門」,方便坐輪椅茶客,但至今未獲處方回覆。而南豐集團則暫未回覆。

案件編號:DCEO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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