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殺人犯為掩飾滔天罪行,多不惜千方百計藏屍,本港過去曾發生不同方式的藏屍案,除用「石棺」外,還有用行李篋、衣櫃及尼龍袋等。近十年最轟動的石屎藏屍案發生於二○○九年,打鼓嶺坪輋村一對夫婦和兩名女兒被人殺害後,全家被疊起「合葬」埋於屋前地下,面層加鋪混凝土密封,警方事後在五呎深坑將屍體掘出。

港屢爆篋屍案

去年六月,三十九歲女侍應在上水劏房家中疑被叉頸掐死,屍體被收藏於行李篋,運屍到六百米外的樹林,以水泥製「石棺」埋屍。

至於行李篋藏屍更是常見的藏屍方式,前年十一月,兩名印尼籍妓女先後於六日內在灣仔一名外籍男子家中遭殘殺,其中一人屍體被塞入行李篋。一二年四月,夜總會女公關被殺害後藏屍行李篋,再棄於維港,其後在紅磡海濱長廊對開漂浮被發現。一○年七月,一名南亞漢被殺後,赤裸屍體被收藏於尼龍行李篋,並棄置元朗一草叢。○七年六月,一名內地女子遇害後,屍體被收藏在行李篋,棄於赤柱的沙井。

衣櫃和尼龍袋亦曾被用作藏屍,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歲空姐在荃灣家中被殺害,藏屍於睡房衣櫃,被胞妹揭發。前年十二月,十五歲少女在旺角進行私影時遭殺死,疑兇將屍體放入尼龍袋,再運到砵蘭街垃圾站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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