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獲長和及長實地產主席李嘉誠捐款十七億港元支持興建的慈山寺工程費民事訴訟案,承建商俊和建築有限公司(原告)昨於高院傳召其前高級項目經理方富德,就建寺中使用的防止漏水及防牆面滲斑之塗料作供。他表示,有份跟進慈山寺項目至一三年四月,他指是長實內部的建築師拍板決定採用該種塗料;但善慧有限公司(被告)則指是由原告一方建議使用該塗料。據知與訟雙方的專家在實地考察後,一致認為該塗料的防水防滲斑功效欠佳,但雙方對於是由哪一方要為此負責則有分歧。

案件編號: HCCT 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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