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釘錯契」期間,有業主因此被迫要賤賣單位,蝕讓五十多萬元。有大律師形容事件罕見,認為該業主可向屋宇署民事索償,直言屋宇署「零勝算」。

道歉即承認責任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由於「釘錯契」是鐵一般事實,該業主可以委聘測量師估算單位當年的市值,再向屋宇署索償實際成交金額的差價,如業主聲稱精神受影響或因此患上焦慮症,相關診金亦可追索。他指屋宇署已向業主道歉,即承認在事件上有責任,在案件中零勝算,估計屋宇署或會尋求和解。

另一律師黃國桐指被釘契的物業雖然仍可出售,但由於僭建物是「跟物業走」,單位尚未處理好僭建物時,買家一旦接手,日後便須負責清拆僭建物,而且銀行亦會因為樓宇被釘契而很大機會拒絕提供按揭,買家需要承擔較高的風險,出價肯定會較市價低,業主肯定要割價求售。

測量師學會會長何鉅業表示,屋宇署委聘顧問公司巡查僭建物,顧問公司的員工會帶同圖則到現場勘察,了解有否違法僭建物,並交高級建築師核對報告。他指部分舊樓公契上的圖則不清晰,業權難以釐清,認為今次事件或屬「手民之誤」,建議屋宇署日後發出清拆令時應圖文並茂,方便業主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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