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年因為佔領行動,令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要處理唔少投訴,點知班委員有啲「撐佔中」,有啲「反佔中」,亦令監警會本身收到三萬多封投訴信,全部都係擔心啲委員係處理投訴時唔夠中立。

三萬多封投訴信,以「藍絲」建仔嘅馬恩國同觀塘區議員蘇麗珍接最多投訴,涉及兩萬八千幾封投訴信。主席郭琳廣同副主席陳健波都涉及一萬七千幾封投訴信;至於曾公開佩戴黃絲帶嘅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同白鴿黨議員黃碧雲,亦分別收到二千六百封同逾一千封投訴信。但最弔詭係,呢三萬封投訴信中,大部分都係電郵,其中有二萬七千幾封都係由一個網台嘅社交媒體帳戶發出,並依照同一個範本。

監警會喺舊年十一月搵咗五個冇被投訴嘅委員,成立專責小組展開內部調查,即係自己人查自己人,至今啱啱好半年,尋日公布調查結果,話一共睇咗針對主席郭琳廣、兩名副主席同七名委員合共十個人嘅投訴信,結果唔係話「無事實根據」,就係話「無法證實」,簡單嚟講就係「冇料到」。全部罪名不成立,真係得啖笑。

專責小組報告話,郭琳廣曾經喺公開場合形容監警會所收到的投訴信係「表達意見」而非「投訴」,因而被指存有偏見同唔公正,小組認為投訴無事實根據。至於投訴時任副主席嘅地產建造界議員石禮謙同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話佢兩個支持警方嘅「既定立場」,而且又係立法會中投票反對調查警方處理佔領行動事件手法嘅動議,因而被投訴存有偏見同唔公正,調查結果亦指有關投訴同樣無事實根據。

至於梁繼昌同黃碧雲,被投訴存有偏見同唔公正,小組報告亦係話投訴無法證實。另投訴指馬恩國、蘇麗珍等持有支持警方嘅立場,亦係無法證實。小組最後提醒所有委員要注意普通法偏見測試,再決定自己係咪應該避席,而所有委員亦應按例披露利害關係,處理認真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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