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昨日獨家踢爆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密謀搬到元朗葡萄園的獨立屋「新竇」後,再揭發該獨立屋有疑似違例僭建。記者發現,該間建築面積逾四千呎獨立屋豪宅,地下位置有一個約六呎乘三呎大小、八呎高的搭建物。而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獨立屋早有僭建前科,二○一二年曾因有兩項僭建物而被屋宇署釘契。其實貪曾與其妻共同持有的麥當勞道碧雲樓單位,二○一一年亦被東方爆出違例圍封露台的僭建醜聞,最終拖延兩個月才更正,如今「新竇」又有疑似僭建,貪腐醜聞不絕的貪曾,連住屋都要與違例、違法扯上關係。而作為屋主之一的黃大仙區區議員丁志威更是知法犯法,有法不依。

曾蔭權

貪曾「新竇」屋旁地下位置有一個約六呎乘三呎大小、八呎高的簷篷搭建物。

貪曾的「新竇」是一幢連地下共有三層的獨立屋,別具氣派。(資料圖片)

屋宇署曾發出命令,要求單位業主清拆圖中(i)及(ii)的僭建物(箭嘴示)。

貪曾與妻子共同持有的碧雲樓單位,過去亦曾被東方揭發違例圍封露台。(框示)(資料圖片)

昨晨十時左右,貪曾的G4駕車進入葡萄園。

二樓露台位置,有一間約六呎乘四呎的儲物櫃。

貪曾現居的淺水灣豪宅單位由其胞妹曾璟璇及黃書雅持有,黃公司名下七人車(左)昨曾泊該獨立屋外。

兩名男子站在貪曾新竇獨立屋外傾談。

貪曾「新竇」豪華一面曝光後,記者昨日再在外圍察看該幢連地下共有三層的獨立屋,發現單位疑有違例僭建。其中在地下屋旁位置有一個約六呎乘三呎高八呎的簷篷搭建物。記者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現該獨立屋在二○一二年曾被屋宇署釘契,指該獨立屋有兩項未經批准的建築工程,包括在地下加建搭建物,及二樓平台加建木圍欄,限令業主拆除和還原,直至上月才「拆釘」,現場所見,二樓平台已不見木圍欄。即是業主之一的黃大仙區議員丁志威違例僭建達三年之久。而丁在二○一一年參選區議會,正是報住該葡萄園住址,現為區議員的丁作為公職人員、政治人物明顯是知法犯法,更有法不依達三年之久。至於記者昨日發現的搭建物是否僭建,屋宇署至截稿仍未有回覆。

除了貪腐,貪曾亦曾爆出僭建醜聞,東方在二○一一年五月揭發他與妻子共同持有的麥當勞道碧雲樓單位,違例將露台圍封,屋宇署視察後曾經發信要求他拆走僭建物,貪曾最終拖延了兩個多月才展開復原的工程。

學者指前特首不應知法犯法

「作為前特首一定唔可以知法犯法。」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曾蔭權現時是戴罪之身,搬遷都應該要妥當和按法例去做,近年僭建問題引起公眾關注,曾蔭權更應有敏感度,若證實單位有僭建他不應入住,就算簽了約亦應該拒絕,或者待業主處理好才住,「唔急在嗰一陣」,又謂「做人都係需要醒醒定定嘅」。

另外,貪曾「新竇」曝光後,昨晨有傳媒到場採訪,惟現場保安提高警覺,謝絕外界進入,昨日未再見工人到場裝修。但約十時,貪曾的兩名G4駕駛政府AM車到場打點,除AM車外,該獨立屋亦停泊了一輛七人車,據車輛登記資料顯示,車輛屬黃書雅持有的公司名下,貪曾現居的淺水灣豪宅正是由黃與其胞妹曾璟璇共同持有。七人車抵達後一名男子落車入屋,並拉上窗簾,眾人逗留至約中午十二時半離開。而貪曾昨日繼續龜縮未見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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