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提出酷刑聲請而一直留港的印度漢,在三年多前凌晨於廣東道將一名葡萄牙籍婦人箍頸,強行帶到某大廈的梯間連番施暴及搶劫。案件在高院審訊後,四女三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三小時,一致裁定被告強姦、非法肛交及搶劫三罪均罪名成立,法官隨即判刑,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且至少有四至五個加刑因素,故將他三罪共重判入獄十八年。

印度漢Azad Mohammad Farhan三罪成立,被重判入獄十八年。(資料圖片)

稱事主像母親

現年二十八歲被告Azad Mohammad Farhan被控於一一年九月十五日,連同一名身份不詳人士在廣東道某大廈梯間強姦當時五十三歲女事主,及於同日同地與女事主非法肛交及劫去其財物。

法官判刑指,本案充滿加刑因素,事主當時遭暴力對待,令她全身均有受傷,除被強姦及肛交外,更被迫要替被告口交。而她遭強姦時,令其陰道受損而流血不止,需進行手術止血。而被告犯案期間,並無使用安全套,而且整個過程歷時達一小時,對於事主來說實在相當漫長。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背景,指他○八年來港提出酷刑聲請,又自稱有吸大麻習慣,於○九年曾因藏毒被判罰款,另在本案發生不久,他亦曾因干犯盜竊而在一二年被判監十六個月,該罪現已服刑完畢。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對事主的遭遇感抱歉,並認為事主很像他母親,希望對方可克服此案的陰影及傷痛。

案件編號:HCCC 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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