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視為海關明日之星的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涉嫌與高級關員林銳強串謀安排及參與假結婚,他們疑向入境處職員訛稱一名內地女子與一名港男結為夫婦,令該名內地女子之後藉詞與「丈夫」團聚,成功申請來港。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後揭發事件,並已正式落案起訴李漢華、林銳強及該名內地女子串謀詐騙罪名,三人昨日在粉嶺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十日再訊,期間三人獲准保釋。

李漢華

首被告李漢華(右)與次被告林銳強(左)應訊後離開粉嶺法院時拔足狂奔,逃避傳媒訪攝。

准保釋狂奔離庭

兩男一女被告依次為五十三歲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四十六歲海關高級關員林銳強,以及三十二歲的內地女子童曉紅,童報稱家庭主婦。三人離開法院時更獲男性友人在法院地下「把風」,首被告最終戴上反光太陽帽、次被告戴上口罩並更換外套,拔足狂奔離開法院,登上由親友預備的私家車離去。

三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們於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去年十一月十四日期間,在港及其他地方與廖健明串謀詐騙入境處職員,即女被告與廖於一三年三月四日在港結婚,女被告與廖之後向入境處人員訛稱兩人為已婚夫婦,來港探望配偶並與他團聚,導致及誘使該等入境處人員允許女被告入境和逗留。

各被告昨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四星期,以便繼續調查,期間不反對各被告繼續擔保,但要求他們不可離港及不可干擾控方證人。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案押後至下月十日再訊,准首及次被告各以五萬元、而女被告以三千元繼續保釋,但下令各人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和不可干擾控方證人。

資料顯示李漢華於八三年加入海關,九三年升任高級督察,○一年曾獲行政長官頒發長期服務獎章,同年任海關特遣隊行動組指揮官,曾偵破不少大案,至去年更獲署任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監督一職,被視為有望更上一層樓獲晉升至助理關長。他於去年十一月被廉署拘捕時已遭停職。海關發言人昨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不會作出評論。

案件編號:FLCC 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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