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受醫學訓練觸犯欺詐
【本報訊】 無牌行醫即屬違法,如有關人士證實從沒受過醫學訓練,更會干犯欺詐罪行;如患者被醫傷,可以循民事途徑索償。
一定唔會試:李先生(印刷):我覺得拍打療法冇科學根據,所以唔會試,如果整親,一係睇西醫,一係睇持牌跌打。
沒施藥非理由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行醫者若非註冊或表列中醫,卻進行診治行為,如有「望聞問切」等步驟,即使沒有施藥,亦屬無牌行醫。施醫過程中,雖然李只自稱師傅,並無以「中醫」自居,但他以中醫師般行事,亦會干犯上述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陸續稱,如有關人士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在港以外地方受過任何醫學訓練,控方更會以欺詐罪行告之,最高刑罰可判入獄十四年。另外,因曾被他診治導致受傷之人士可循民事途徑索償。陸提醒市民,切勿光顧街頭無牌醫生,由於他們沒有固定診所,令受害者增加追討賠償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