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多造假,要求別人「證真」就成了一件大事。如何「證真」?證照是方法之一。繼有深圳市民為女兒辦醫保卡時,被要求出示「證明你女兒是你女兒」的證件後,安徽復被爆出被稱為「史上最奇葩」的證明書:今次是有民眾辦理房產證時,被要求開具「結婚前未婚」的證明,真係唔到你唔服。

內地辦證之難之煩,實不足為外人道,連總理也曾專門講了一通。手頭有本叫《證照中國》的書,紀錄四九年至文革之間十七年國人的各種證件證書,從高層領導的會議證件,到農民飼養牲口的「戶口本」,涵蓋國事、政事、軍事、農事、民事等諸多方面,洋洋大觀,頗堪一看。

辦證多辦證難,除了民眾不便,更容易衍生權力尋租的空間,明的不行來暗的。內地網站調查顯示,辦證遇到問題,選擇「走流程,等着」的僅三成八,反觀選「找關係,走後門」、「不辦了」以至「辦假證」的多達六成。

當然,強人所難,證人所不能證之禍害大焉,遠非不方便那麼簡單,最典型例子是某超級大國要求別人證明並未藏有「大殺傷力武器」。想想,這不是赤裸裸的強盜邏輯麼?該超級大國的法庭也行無罪推定,除非證據過硬,否則疑點利益歸被告。說到大殺傷力武器,你找到證據便公布,否則只會是自由心證,淪為看誰不順就打誰的藉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