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藏蟑螂大快活罰萬元
【本報訊】位於牛頭角淘大商場的連鎖快餐店「大快活」,被指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出售予顧客的一客洋葱豬扒飯內,含有一隻約六毫米長、並斷開兩截的蟑螂,因而遭票控。大快活的公司代表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的傳票罪,庭上透露被告有十九次相類案底,最終被判罰款一萬元。被告求情時一度指食環署職員事後沒有在上址廚房找到昆蟲,官隨即反問,「廚房沒有昆蟲,唔係應該咩?呢樣唔係大快活嘅宗旨咩?」
淘大商場「大快活」被指售予顧客的一客洋葱豬扒飯內含蟑螂,被判罰款一萬元。
被告是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對上一次同類案底是於一一年九月被判罰款一萬元,是該罪的最高罰款,故裁判官指今次案件只能判被告罰款一萬元。裁判官回應求情時又稱,若食環職員事後巡查,仍看見上址有老鼠及蟑螂,「你諗吓會點呢?」官反問「咁值得減刑咩?」
案件編號:KTS 4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