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於在任前後行為失當,收取新鴻基地產利益一案,昨於高院續審。第五被告關雄生生意拍檔錢月明續作供,指於二○○九至一○年間,曾多次應許仕仁所託,替許拿錢到外匯店,匯給深圳及上海多名女性朋友,涉款達三百萬港元。錢指許未交代收款人身份及匯款目的,也沒提及資金來源,但他指因為與許多年交情,相信許不會犯法而沒多問。

許仕仁被指曾透過錢月明多次匯款共三百萬元予數名內地女性朋友。

錢月明說替許仕仁匯款予內地女子時,並無追問匯款原因,亦不知悉收款人是誰。

許仕仁2004至2009年間個人入息稅申報情況

錢月明昨日接受代表關雄生的大律師陳永豪盤問時,被問及他是否曾代許仕仁交錢給第三者。錢本來否認,但當陳提醒他廉署亦問過他數筆匯款的事時,他才說:「我唔係畀錢人呀,我係幫手匯錢之嘛!」

及後主控官David Perry覆問時追問匯款的詳情,錢月明交代於○九至一○年期間,許仕仁有數次託他幫忙將錢分別匯到深圳及上海,錢並不認識收款的人,只知她們是許的女性朋友,數次匯款共涉款三百萬港元。錢不知道該些女子的身份,僅在匯款之後,他曾在某次於香港、許仕仁亦在場的飯局中,跟她們見過面而已。

錢又指,每次許仕仁都會先開支票給他,他便將現金拿到外匯店,電匯到對方的銀行戶口。錢坦言,許沒有告訴他錢從何來,亦沒交代匯款目的,但因為他與許有逾二十年交情,以許的名譽地位,相信許不會做違法的事,故他欣然幫忙而沒有過問詳情。

出任司長 收入暴升

其後,控方安排將許仕仁及其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於○四至○九年間稅務紀錄呈堂,披露許每年領取政府長俸近六十萬元。○四至○五年度,許的總收入為八十六萬多元,他亦申報所住的禮頓山住所是德福作為僱主所提供。

之後一年,許仕仁因出任政務司司長,加上他上半年仍就任新地旗下九巴及龍運巴士董事所得的酬金,其申報薪金收入暴升至三百八十多萬元,但同時他亦申報已辭任德福的董事。○六至○七年間,許仕仁單是司長的收入已接近四百萬元,同時亦報住由政府提供的山頂白加道政務司司長官邸。到他卸任司長職務後兩年擔任行政會議成員及復領長俸,都給他帶來百多萬元收入。

而從新地收到的顧問薪酬,則在德福的利得稅報表中申報。○三至○四年報稅文件顯示許仕仁從德福借款三十六萬八千多元,○四至○五年德福申報利潤一千二百萬元,當中九百萬元為新地支付的顧問費,包括控罪中所指的四百一十二萬元特別花紅;餘下三百萬元是以德福名義向新地旗下財務公司借入、由許作擔保的無抵押貸款。○五年中,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並辭任德福董事,德福該年收入跌至零。突然成為公司唯一董事的許仕仁太太,更去信稅局就遲報稅解釋,指因交接需時、遇上困難,未能準時報稅。聆訊下周三繼續。

案件編號:HCCC 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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