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六日及十三日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因審議極具爭議的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申請,引起大規模抗爭行動,事後特區政府瘋狂報復,大舉濫捕逾三十人,其中兩起個案,尤其走火入魔。

六月二十四日,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助理葉榮,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會罪名拘捕。葉榮需坐輪椅出入,六月十三日當晚,他曾輕微衝撞立法會大門,該電動輪椅根本不夠力把大門撞開,只算發洩,特區政府連一位傷健人士也不放過,徒惹公憤!

同日就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於六月六日的抗爭,控以「非法集結」和「企圖強行進入」,案件提堂。控方在庭上離奇修改控罪字眼。原本檢控書說明第一條控罪:「黃洋達,你被控於二○一四年六月六日,在香港中環立法會道一號立法會綜合大樓外與其他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修改後卻把地點寫明的立法會地址,改成「在香港」(涉嫌犯案地點如此空泛,若要提出不在場證據抗辯,根本不可能),第二條控罪亦有類似修改。控方又對黃洋達說「之後有可能加控其他罪名」,但到底是加甚麼,又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警方拘捕的二十幾人,多數是社運界及本土派街頭抗爭活躍人士。警方速捕,律政署速告,無非就是營造震懾效果;然而,檢控過程粗疏,漠視程序公義,為求目的,不惜摧毀法治精神,端的是色厲內荏!這不但嚇不倒反對政府的市民,反而令市民更加憤怒。

今日立法會財委會復會,相信會有更多市民到場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