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畀條路行吓得唔得?」當局大肆宣傳打擊店舖阻街,擺出一副雷厲風行的姿態,可惜事實完全是另一回事。港府部門對阻街行為執法不嚴,而且各自為政,敷衍塞責,官僚陋習比店舖阻街更難消除。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規管店舖阻街及執法的主動調查報告,踢爆官僚怠忽職守,執法不力。報告指出,過去三年,當局每年錄得超過十一萬五千宗阻街投訴,其中以東區、荃灣、深水埗、九龍城及旺角為重災區,單是去年便有一千宗。全港阻街黑點有四十五個,其中港島東有九個,深水埗及西貢各有五個,可謂亂象叢生。然而,當局面對遍地開花的阻街問題,不是依法辦事,加強執法,反而放軟手腳,敷衍塞責,令人莫名其妙。

申訴公署報告批評,三個涉事部門食環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各自為政,互相卸責,甚至只被動地等民政事務總署統籌聯合行動,充分暴露執法部門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官僚主義。公署特別點名斥責食環署,指該署偏重以警告當執法,鮮有檢控,以致不少違規店舖有恃無恐,收斂一段日子後又故態復萌,署方的執法行為等同縱容店舖阻街。事實證明,阻街問題之所以禁之不絕,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始作俑者正正是敷衍塞責、執法不力的政府部門。

面對申訴公署的指摘,當局一如過往擺出一副認錯悔改的樣子,聲稱民政事務總署正聯同食環署、地政總署、屋宇署及警方,就加強處理店舖阻街問題進行公眾諮詢,方案包括設立定額罰款制度云云。

正所謂,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如果執法部門不改變得過且過、執法不嚴的官僚陋習,再多的新法例也是枉然,這樣的諮詢究竟有甚麼意義,實在令人懷疑。事實上,當局過往已多次被踢爆態度馬虎,打擊阻街成效不彰,官員每次都說檢討,每次都說改進,可惜事過境遷,意見接受,態度照舊。見微知著,港府連打擊店舖阻街這樣簡單的事情也做不好,還說甚麼適度有為!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政府部門胡混度日,數十年如一日,打擊店舖阻街不力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大家不妨看看,由打擊僭建到清拆危險招牌,由檢查危樓到管理樹木,官僚哪一樣不是互相卸責,互相扯皮?哪一樣不是馬虎塞責,得過且過?最經典的一幕是,早年將軍澳公共地方違規晾衫問題嚴重,七個部門各自推搪,互相交波,竟然沒有一個部門願意承擔,結果亦是在申訴署踢爆之後,當局才責成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統籌處理,令人啼笑皆非。

沒有最醜,只有更醜,申訴署及審計署每年都發表各式各樣的報告,揭發各式各樣的亂象,可惜官僚作風依然如故,沒有任何改善。正如積重難返的店舖阻街問題一樣,沒有賞罰分明的懲處制度,失職部門根本有恃無恐,這次申訴公署的調查及批評恐怕又是淪為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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