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六歲少年為了搵快錢賺取三千二百元的報酬,替他人販運共重一千五百五十克、價值二十三萬三千元的K仔,並把毒品分別藏在八個iPhone盒內,惟遭警方接獲線報於去年十一月七日在觀塘道一個公廁附近埋伏拘捕。被告陳正謙昨於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辯方求情稱,被告中二輟學,任職水吧,他為了賺取快錢而愚蠢地犯案。法官判刑指相信被告有悔意,但法庭要向所有與被告同齡的年輕人發出訊息,從事非法活動並不能輕易脫身,最終判被告監禁九年四個月。

案件編號:HCCC 1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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