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外乎人情?本港店舖阻街是長久問題,因空間狹窄,商戶常將貨物堆放行人路,遇上執法人員,即以「搵食啫!」博公務員手下留情。若執法人員強硬執法,會招惹不近人情的罪名,寬鬆執法卻令阻街問題惡化。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開調查結果,指食環署等部門未能有效執法。面對執法與人情的矛盾,執法人員應何去何從?

顧問老師:歐陽凱琳

Q:法律應否顧及人情呢?

A:部分法例於多年前制訂,隨時代轉變,法例未必符合公眾期望。以商舖阻街為例,六十年代本港衞生條件差,政府部門整頓商舖,改善衞生,自然理所當然,但現時本港較少衞生問題,取締阻街較易引發衝突。另外,每宗違例個案情況皆不盡相同,部分商戶可能屢次犯規,部分則可能初犯。執法人員彈性執法,可改善法例不足,而且顧及人情,但政府必須制訂清晰指引,令前線人員有所依據。

Q:若強硬執法,對商戶及政府有何影響?

A:倘若政府部門突然強硬執法,全面取締店舖阻街,將引起商戶反彈,或令社會覺得政府不近人情。大部分違規店舖佔用公共空間多年,以往若政府部門甚少執法,部分街道更因長期被佔用,令商戶會認為政府已默許阻街。假若政府突然改變態度,將引起商戶強烈不滿,而政府部門會遭指斥不近人情。政府執法時應設立寬限期,以確保商戶有足夠時間轉型,亦減少不滿情緒。

延伸思考

1.店舖阻街對社會及環境有何影響?

A:店舖阻街對道路規劃及環境?生帶來負面影響,或造成本港欠缺城市規劃形象。道路規劃涉及行人與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倘若店舖阻街嚴重,甚至侵占整個行人路,將會迫使行人靠近馬路,對道路安全構成威脅。另外,店舖若將食物等濕貨放置在行人路上,亦會引起?生問題,並予遊客本港道路欠缺規劃及管理的印象。

2.對政府部門運作欠佳,申訴專員公署的監察是否足夠?

A:申訴專員依靠主動調查及市民投訴,監察政府部門運作情況。申訴專員無法得悉政府運作全面情況,即使主動展開調查,部分調查或能發現政府確實的運作問題,而根據市民投訴作出調查,則一般有事實基礎,調查的效率較高。因此,市民亦須行使權利,投訴政府部門的運作問題,才能令申訴專員公署對政府的監察更為有效。

3.社會上還有何渠道監察政府部門?

A:除了申訴專員公署,政府內部還有廉政公署及審計署等監察政府部門是否出現問題。不過,申訴專員公署等機構屬於政府系統,或予人官官相?的印象,因此政府部門外,市民還可以向傳媒申訴不滿,而傳媒較政府部門為中立,為市民發聲,監察政府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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