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去年九月循立法會新界東地區直選選舉,以尾席進入立法會,事隔一年多,其選舉開支申報仍有「漏報」。范國威及其參選名單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原先自訂開支為六十萬,其後漏報共三十四萬元,佔報稱選舉開支的超過一半,令總開支增加至九十四萬元,要求法庭就選舉開支豁免。法官指由於涉及的金額龐大,加上不想開極壞先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處理。

高院昨日處理范國威及其團隊要求選舉開支豁免申請。范國威的代表律師指出,范國威及其團隊一開始「打定輸數」,不想欠下「一屁股債」,故自訂范本人選舉開支為六十萬元,但直至選舉投票前兩周,民調顯示范國威有機會勝出,因此決定加大宣傳力度,包括增聘人手派傳單並於報章及的士上刊登選舉廣告,不過他們並沒有在申報表上作任何更改。

范國威在庭外稱漏報是無心之失,又指以後不會這樣做。

案件編號:HCMP 10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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