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一歲男救生員在手機交友程式「遇見」,結識三名十二歲至十四歲女童後,安排對方援交接客,並要「試鐘」,先後與三名女童性交。但他與其中一名女童「試鐘」後,在時鐘酒店外遇到警員截查,終揭發事件。被告昨在區院承認五項非法性交罪和一項控制他人賣淫罪,法官質疑被告是否有孌童傾向,現將他還押至明年一月十三日等候索閱心理和精神報告才判刑。

案情指,警員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清晨發現被告何兆偉與十三歲女童X,在旺角花園街一間時鐘酒店外,遂上前截查。被告承認剛與X「試鐘」,正準備帶她接客,X每次性交肉金五千元,被告抽取一千五百元作佣金。

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被告於同月十四至十六日期間,除了藉詞要測試X的性技巧而與她性交外,另亦為十四歲女童Y和十二歲女童Z擔任淫媒,並先後在時鐘酒店或傷殘廁所與兩女性交。被告向兩女表示,Y肉金每次一千至二千元,而Z每小時肉金四千至六千元。

據悉,被告的確曾為三名女童介紹客人,而他向X介紹的一名年約三十多歲客人,剛巧是X早已認識的「恩客」,但該客曾「走數」,未有支付數百元肉金,X因此把該客電話號碼儲存,並取名為「X街」,而該客早前已因非法性交罪,被判囚七個星期。

案件編號:DCCC7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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