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 帳委會報告痛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濫花公帑豪飲、豪食、豪遊和豪送禮的違規行為,同時認定若非有「若干」廉署人員協助及默許,事件沒可能發生,但帳委會報告除了點名譴責貪湯之外,最終並無列出其他「同謀」名字,其實,帳委會並非沒有着墨,而是把焦點模糊化,形同放生在聆訊過程儼如「污點證人」的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並且把整個廉署一鍋端,正應了那句「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貪湯醜聞發展到今天,帳委會報告只是予他官聲名節的重擊,並無實權追究刑責,這才是公眾更關注的問題,政務司司長林鄭聲言會嚴肅處理,跟進帳委會的報告,廉政專員白韞六更透露,將會循刑事及紀律兩方面追查經手人等,可是語調強硬,不等於最終有辦法治罪,否則貪湯也不會寸到出面,厚顏無恥要求帳委會明確說明他「是如何違了哪些規」?

    細看貪湯回應帳委會報告的聲明,語帶諷刺形容在整個聆訊過程,「難為」了議員要在既定規章、指引和準則規限及適用範圍以外,為「事件」尋找錯處,暗示自己被「砌生豬肉」的潛台辭已是呼之欲出。貪湯在官場打滾多年,熟悉制度灰色地帶,加上廉政專員獲授的自主權力大於其他部門首長,酌情權成為濫花公帑滿足私欲的護身符,再解讀下去,就是所謂制度缺失問題。帳委會報告連貪湯口供前後矛盾也無法究責,決定不轉介執法機關跟進,特區政府要從入罪準則要求更高的刑事責任入手,恐怕難度更大,貪湯對帳委會報告反唇相稽,要求放大他所違何規,根本就是有恃無恐。

    事實上,何止追究刑責說易行難,就算循紀律程序懲治貪湯,扣減長俸,特區政府同樣有心無力。誰都知道,要啟動公務員紀律聆訊過程繁複,時間冗長,這正是特區政府的軟肋,當年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被指要為豪花公帑的維港巨星匯負責,當局幾經艱苦啟動紀律聆訊作出扣薪處分,盧維思最終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得直,事件糾纏四年多,可知即使紀律聆訊伸張了特區政府的意志,也可能拖延多時才有決定,失去打鐵趁熱,嚴懲貪官立威的最佳時機,而且可能被法院推翻結果,特區政府這一仗能不能衝破桎梏,就要看有多少巧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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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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