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屋輪候冊排長龍,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就此進行聆訊,有議員質疑富戶政策成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同意收緊富戶標準,以加快富戶遷出及公屋單位流轉,並正研究只要住戶入息或資產超標即可要求遷出,建議正諮詢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會審視意見落實改善措施。

審計報告指百分之三公屋租戶現需繳交額外租金,認為富戶交倍半或雙倍租金,未能令他們交還單位,建議房屋署檢討富戶政策;立法會政府帳委會昨就此進行聆訊,有議員指○八年起,房屋署每年只接獲二百至五百多個富戶交出單位,質疑成效欠佳。

房署規定住滿十年租戶每兩年要申報家庭入息,若入息超出限額兩倍,需繳交額外租金;當入息超標三倍及資產超標八十四倍,便要繳交市值租金,一年後更要交出單位。張炳良說,長策會曾討論公屋富戶政策,包括把申報提早至住滿五年或七年,及入息或資產限額超標,便要交還公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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