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土長的四十歲女子為求成功「搵好工」,在茶餐廳應徵侍應工作時,竟「報細數」達十四年,說自己年僅二十六歲,更隨身攜帶更改了出生年份的身份證影印本做證明。由於她生得一副童顏及個子嬌小,未被人揭破,直至遇上入境處在茶餐廳突擊檢查黑工才揭發。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獲准保釋至「平安夜」候判,法庭明言不排除判監禁式刑罰。茶餐廳負責人受訪時亦感驚訝:「佢一啲都唔似四十歲喎!」又指被告工作勤快,根本毋須「扮後生」。

身材矮小的劉桂晶昨日穿衞衣牛仔褲到庭,外表較實際年齡年輕。

被告劉桂晶,一九七二年出生,剛滿四十一歲,身高約五呎的她昨日穿衞衣牛仔褲、束起頭髮,打扮青春。她承認十一月七日(當時仍是四十歲)在灣仔新德興茶餐廳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即一張她的身份證影印本,出生年份被改為一九八六年。

官稱不排除判監

案情指,入境處連同勞工處當日進行打擊黑工行動,被告向調查人員出示其身份證影印本,被揭出生年份不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先將原本的身份證影印,再在影印本上更改出生年份,「報細年齡」望更易找到好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要獨力供養逾七旬母親,對法律無知才愚蠢犯案。裁判官同意該案與一般黑工情況不同,但強調更改身份證資料是非常嚴重的行為,無知非辯解理由,不排除判監的可能,現准她以五百元保釋至十二月二十四日,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茶餐廳男店東昨接受訪問稱,聘請員工並沒年齡限制:「佢外貌真係似廿零,一啲都唔似四十歲喎。」他又說,被告曾在區內其他茶餐廳工作,事發時在其茶餐廳任替工才兩至三日,故未有特別核查個人資料。對於今次幾乎惹禍上身,店東表示日後定會先詳細登記應徵者資料。

案件編號:ESCC 40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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