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咀一間國際性鑽飾店發生內地女豪客取鑽戒鑑定書被拒風波。女事主報稱由欠債友人在瀋陽分店代購值四十五萬港元鑽石戒指,並安排她親到本港分店提貨,卻因提貨單寫上友人名字,她不獲發鑑定書,昨再來港理論不果報警,最終友人答應收回鑽戒,糾紛才告一段落。

內地女子展示鑽戒的提貨單。

事主購買值四十五萬港元的鑽石戒指。

三十七歲姓沈女事主報稱是內地一間機械公司的管理層。沈女稱,七月於瀋陽一間國際性鑽飾店看中一枚價值四十五萬港元的鑽石戒指,其姓張男友人因欠她債項,表示可代買鑽戒,作為償還部分欠款。她同意後,由友人向鑽飾店訂購鑽戒,她於本月初來港到尖沙咀分店收貨,詎料職員不向她發出鑽戒鑑定書,指因提貨單姓名與其名字不符,理論不果,曾向消委會投訴。

日前沈女再來港向鑽飾店交涉,依然無結果,昨到警署報警,指懷疑受騙,警員陪同到店了解,但事件峰迴路轉,其欠債友人來電聲稱會以現金還債,鑽戒由他收回,沈女遂決定與鑽飾店和解,並會將鑽戒帶返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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