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語「搬龍門」是形容有些人一時一樣,處理同一件事的過程中經常轉換講法,全無準則,只有他最正確,別人永遠是錯的。國家級「解籤佬」李飛訪港,自稱從法律觀點為一七年特首普選解畫。到底李飛有沒有「搬龍門」?

近日翻閱《困局與突破》,作者是文匯報總編輯,書中談到一七年普選特首時已提出「整體提名」方案。「從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看,候選人經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清楚表明提名是提名委員會的整體行為,是一種『機構提名』,而不是『個人提名』。各參選人士須經委員會整體同意才可成為正式候選人,而不是只由若干數目的委員聯名提名便可參加普選。」

中共從來都是打算用機構提名來篩選候選人,確保出閘所有參選人都是愛國愛港,李飛只是講清講楚而已。港人以常識去理解,龍門應設在對方場區的底線。我們都太單純,有時甚至幼稚。中共沒有搬龍門,龍門一直放在一個我們永遠沒可能射入的地方,除了整體提名,還有另一辣招未出,叫「各界別通過」。

無論是提委會的委員提名,還是港人爭取的「公民提名」,也只是初步個人提名,還要經提委會全體表決通過。在表決過程中,除了要獲得提委會委員過半數支持,還要在四大界別中分別都有半數以上票通過才可參選。這才可以確保特首候選人得到跨界別人士支持,體現均衡參與原則。此外,還有限制候選人人數的最高得票限額方案,即提委會在表決時,只有獲最高提名票數的前兩至數名人士才可出閘,再交港人一人一票普選產生特首。

事到如今,要「搬龍門」的其實是港人把龍門從北京搬回香港,一個我們可以入波的合理距離。除了佔領中環,目前我看不到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