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帳委會報告多番點名「痛斥」及「譴責」貪湯,惟湯顯明選擇離港「龜縮」,僅透過律師行發表書面聲明回應,長篇大論「死撐」自己「『違』了哪些『規』?」,又將一手提攜他上位的「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當作「擋箭牌」,強調自己每次外訪均依足程序向貪曾申請批准。對於各界要求他引咎辭任全國政協委員,他辯稱其酬酢、饋贈及外訪行為,均與「貪」字和政協委員無關,甚至自褒任內功績,並非幾十小時聆訊可抹殺。

貪湯以貪曾作為擋箭牌,辯稱自己每次外訪均獲對方批准。

稱茅台宴客沒做錯

貪湯聲明甫開首便指「湯顯明事件」是由傳媒催化而成,本來只涉一些「灰色地帶」,「難為」立法會議員要在五次聆訊中「找錯處」。對於自己被指前言不對後語,涉嫌發假誓作假證供,貪湯「死賴」聆訊涉及眾多細節,事隔數年他難以記清,並「挑機」促請帳委會能更精確指出他「違」了哪些「規」,「例如我就外訪向特首(貪曾)申批時如何違了哪些規?」。

湯顯明又指其酬酢、饋贈及外訪即使有不足或錯失,都不牴觸他無說謊、無隱瞞、無私利、與貪字無關的個人誠信,更與政協委員風馬牛不相及。他直言飲用茅台宴客是迎合內地官員,雖現時中港政府都力推簡約之風,但不應以「現在」否定「過去」,堅稱當年沒有做錯,並呼籲廉署人員不要因為今次事件而失去「創意」。

貪湯在聲明末段透露自己身在遠方,又「無厘頭」地指事件讓他明白「刮風下雨和燦爛陽光本是氣候,其意念和誠信不會因天氣而改變」,「沒有人完美,也沒有人是大災難。我們走在一起,但願大家各盡所能。一切都是旅程。」。最耐人尋味的是,替貪湯發聲明的為彭溫蔡律師行,聲明上有「彭溫蔡」的人手簽名,但該律師行有人姓溫,有人姓蔡,但根本沒有一名彭溫蔡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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