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署高級社會工作主任出席一個塗鴉活動後,與一名接受社署監管的十五歲女參加者合照時,涉嫌掃對方臀部,事後被控非禮罪。案件原定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惟被告同意案情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遂判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兼付三百元堂費。被告孔偉倫(五十七歲),原被控今年二月十九日在大角咀櫸樹街一座工廠大廈內非禮女童X。
被告孔偉倫獲控方撤控,同意他守行為了事。
案年編號:KCCC 38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