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民特區:戰後秩序歐亞相異
德國與日本同為二次世界大戰的戰敗國,但是它們的戰後命運卻有頗大差異。
德國是陸權國家,該國所擁有的島嶼,都是在北海及波羅的海海岸對開近處,並無與鄰國出現爭議;德國的陸上邊界,在一九四五年的雅爾達及波茨坦會議重新劃定(之後的東西德政府亦接受此結果,至今未有翻案的打算);戰爭末期,德國已被盟軍佔領,之後再分裂成東西德兩國;該國的紐倫堡審判戰犯,絕大多數獲重判,三名獲判無罪者及一些其後刑滿出獄的戰犯,都沒有在東西德政府身居要津,六十年代西德受左翼學運影響,對戰時罪行的反省成為國策,因此九○年德國再統一。
日本則是一個海洋國家,《開羅宣言》及後來的《雅爾達協定》與《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寫明「《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但最後一句定義含糊),並無確實劃定戰後日本的海上疆界;戰爭末期,盟軍未踏足日本本土,戰後主要由美軍主理佔領,同時中華民國內戰再起,國民黨敗走台灣,大陸淪胥;美國恐懼蘇聯與中共聯手,故姑息日本右翼,甲級戰犯岸信介得以拜相,之後的《舊金山和約》,共產陣營、中華民國及南韓並無簽署,後來美國把琉球及釣魚島交予日本,更是單邊所為。
了解以上歷史背景,才可參透中共紀念《開羅宣言》的盤算。
(《開羅宣言》七十周年紀念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