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告崇光 申押後另兩案
【本報訊】法國著名高檔消費品品牌Louis Vuitton(LV)的商標持有人,早前入稟高院分別民事控告由劉鑾雄兄弟持有股份的香港崇光百貨,以及兩間本港葡萄酒代理商侵權,指對方銷售涉及侵犯LV商標的葡萄酒,高院聆案官昨處理有關該兩間代理商的案件。LV的代表律師昨向法庭表示,因要先處理涉及控告崇光百貨的案件,故要求押後二十一天限期讓LV一方呈交涉及兩間代理商的申索陳述書。該兩間代理商昨日沒有派代表到庭,但存入信件表示不反對有關申請,聆案官最終批准LV的延期申請。
原告分別是LV商標的擁有者Louis Vuitton Malletier及其母公司LVMH 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被告分別是沙路威法國紅酒有限公司、焯榮(香港)有限公司及崇光(香港)百貨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A 1900,19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