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下月正式啟動政改諮詢程序之前,京官應邀訪港,戲肉應是今日禮賓府的午宴公開講話,雖然領導政改諮詢三人組的政務司司長林鄭聲言,京官此行目的主要是交流,以解說《基本法》為主,並非為政改設定底線,但眾所周知,從北京的立場出發,香港特區政改發展方向必須依遵《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之路前進,也就是一再重申的依法治港,捨此根本別無他途,不論京官以甚麼形式表述,這個框架就是政改的底線。
政改方案的核心是一七年首屆普選特首的提名程序,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只是旁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今年三月初指出,特首普選兩大前提之一,是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這是設計香港特首普選方案的底線,也必須守住。喬老爺的講話被反對派解讀為引入政治審查,設立篩選機制篩走反對派參選人,認為循此路進,政改方案難有「真普選」。
其實,北京要求特首人選須符合愛國愛港的政治要求並非新生事物,《基本法》相關條文早有盡在不言中的規定。說來巧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早前在立法會答覆公文袋議員的質詢,已經列出《基本法》相關規定,當然,沒有任何一條條文直接提到愛國愛港的要求,而是透過有關條文的引伸含意,例如特首須向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無論是否以法律形式規定,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是理所當然,而香港《基本法》正是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任何特首候選人提名都必須按選舉條例規定,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換言之,參選人願意宣誓入場參選,已間接等於接受愛國愛港的規範,遑論當選後必須依據《基本法》規定而作的誓言。
政改發展方向本來有規有矩,如果北京早已有言在先,消除反對派的幻想,形勢應不致如此兇險。政改議題在反對派和外部勢力操弄之下,亂象叢生,公民提名,普選提名委員會等似是而非的要求源源出籠,北京與特區政府反過來為捍衞政改的正確性弄得焦頭爛額,皆因長期把政改議題話語權拱手相讓,終致積重難返,遲至現在才出手搶回主動權,只是對手已經坐大,要後發先至,就算最終以雷霆手段扳回來,香港特區也難免蒙受傷筋動骨之痛。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