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落仔藥」在內地唾手可得,但隨時一屍兩命!本報多次揭露內地墮胎藥黑幕,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指,這些墮胎藥有機會未能排清母體內的殘餘物或瘀血,導致發炎及細菌感染,若出現宮內感染,更有機會令細菌入血。若流產失敗,胎兒無法完全排出,孕婦會失血過多,出現休克,嚴重的足以致命,死亡率比合法墮胎高出十倍。

亂服內地出售的墮胎藥物,隨時一屍兩命。(資料圖片)

靳續指,只要胎兒未過二十四周,現時有政府註冊的私家醫院、公立醫院及家計會均提供合法墮胎,但需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包括有醫學證明胎兒有嚴重先天性缺陷、胎兒會令母親有生命危險或令母親在精神上或肉體上有傷害,而且要獲得兩名註冊西醫簽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懷孕女子意圖促致自己流產而非法向自己施用毒藥或其他有害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而任何人意圖促致任何女子流產,不論該女子是否懷孕,最高則可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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