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兼公開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的公大文憑課程男生,透過手機交友程式結識十五歲少女,邀約對方外出見面時,疑游說她飲催情藥水,又帶少女到梯間撫摸其下體非禮,之後再企圖與她開房性交而被捕。被告早前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非禮及企圖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兩罪成立,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毫無悔意,判他入勞教中心。辯方隨即替被告申請以五千元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庭批准。

被告劉家馳判入勞教中心,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求情指出,二十歲的被告劉家馳因父母早年離異,他一直在單親家庭中成長,居於公屋,雖然學業成績不算好,但他沒有放棄自己,在日間任職地產經紀,晚上則到公開大學進修文憑課程,更出任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顯示他公餘時亦願意服務他人。

准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指被告沒有悔意,故判他入勞教中心,但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案情指出,去年中,被告透過手機程式認識十五歲女事主後,兩人不時聊天,內容亦愈見「大膽」,更涉及性話題,期間事主透露對性興奮的藥物感到興趣。兩人遂於今年四月六日相約在旺角見面,期間,被告將催情藥水及含酒精的飲品交給女事主,着她到商場廁所內飲下,並脫下內褲;女事主一一按指示照做。她之後跟隨被告到附近大廈的梯間,被告用手摸她的下體非禮,女事主一度感到頭暈身熱;被告之後帶她往開房,惟兩人最終沒有性交,被告只自瀆了事。女事主其後將事件告知母親及報警。

案件編號:KCCC 28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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