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後停業並被吊銷牌照的旅行社「信成假期」,該公司董事侯叔祺因去年缺席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調查聆訊,被指干犯《旅行代理商條例》內的刑事罪行,遭警方首次引用該條例檢控他一項「沒有遵從獲發給通知書」罪,侯在最初提訊時不認罪,案件排期今年七月初在觀塘法院開審,由於當日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庭無暇審理侯的案件,遂再排期至九月初開審。惟侯原來在當日稍後決定認罪,裁判官亦即時處理,指侯屬初犯判他罰款六千元了事。

侯叔祺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不評論罰款金額是否具阻嚇力,但相信有先例可循下,可鼓勵會員守法應訊、協助調查。報稱商人的被告侯叔祺(五十九歲),承認在去年十一月三十日獲旅行代理商註冊主任根據旅行代理條例發給通知書,卻沒有遵從該通知書所述明的規定。另外「信成假期」去年旗下五間分店突然全線停業,受影響人數逾三百人,涉款約六十五萬元。今年七月有人入稟高法院申請將「信成假期」清盤,該案排期本月十八日處理。

案件編號:KTCC 21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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