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簡稱「投連壽險」的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日趨普及,截至今年八月,消委會共收到了三十六宗涉及投連壽險的投訴,比去年同期上升五成,投訴主要是涉及保險公司的銷售手法及價格爭拗。

消委會稱,投連壽險屬長線投資產品,消費者應衡量自己長遠的負擔能力,確保能應付整個供款期的保費,消費者若發現買了不適合的投連壽險,有權在保單發出二十一天內的冷靜期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取消,但保險公司可能扣除兌現資產時的虧損,消費者未必能百分百取回已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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