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夫婦涉嫌在兩年內以熨斗燙臉等八毒招虐待印傭,而被控意圖傷人及禁錮等共八罪案。辯方昨在區院盤問印傭時,直指去年七月她與被告的僱傭合約已完,故同年十月逃離住所時,已屬逾期居留的她因擔心遭被告揭發,才誣衊他們虐待,又指她大部分傷勢是自殘造成。印傭否認誣告,但承認曾向勞資審裁處興訟追討被告逾十一萬元,並相信本案可助自己追款。

辯方指女事主誣告男被告戴志偉(右)和女被告區玉珊(左)。

事主Kartika Puspitasari接受盤問時否認傷勢是自殘造成。

女被告區玉珊(四十一歲)和男被告戴志偉(四十二歲)代表律師盤問下,三十歲的印尼女事主Kartika Puspitasari表示逃走後,在去年底入稟勞審處向女被告追討欠薪及其他費用共十一萬七千多元,在女被告承認責任下,勞審處頒令她需支付機票和有薪年假等共約四千元,餘下追款則押後。事主坦承期望本案能把兩被告定罪,令自己可追討餘款,但她否認辯方所指,在合約完結後請求繼續替兩被告工作,直至找到新僱主。

辯方又逐一反駁事主的虐待指控,指其實是因她生頭蝨,女被告在同意下才剪去她的頭髮,又指她因擔心患癌母親才以頭撞牆。辯方續指女事主曾為爭取加薪而揮刀,女被告為免她傷害自己才將她綁起;事主否認。

錄影揭證供有疑點

辯方並在庭上播放被告住所大閘外攝得的四段閉路電視錄影,其中一段拍到女事主逃走時,身上衣服稱身,且孭着背囊,質疑她日前供稱逃走時兩手空空的說法;女事主解釋只是忘記當時情況。另外三段則是去年九月拍攝,其中一段顯示女事主走在女被告前面,在盤問下承認當時情況確可容易逃走。

案件編號:DCCC 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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